临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临安委办发[2017]43号
临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镇、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深入分析本辖区、本部门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排查,哪些风险点已经排除、哪些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哪些需要再落实、哪些短时间内无法排除需要派人严盯死守,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气象、水务、国土、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密切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将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灾害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沿河沿渠、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城市地下管网等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突出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纺织、涉氨制冷等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住建、消防、安监、交通、经信等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安全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彻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违规项目。
四、严阵以待,切实强化汛期应急管理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汛期安全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起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各镇办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要根据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产业特点,做好各种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要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用得好,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临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