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安办函字〔2017〕56号、59号文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第26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通知》(鲁安办函字〔2017〕56号)、《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函字〔2017〕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虽然没有抽查我市,但是我们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别人的问题隐患当做自己的问题隐患对待,认真对照政府及有关部门层面和企业层面的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短板。各镇街、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逐项对照梳理,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彻底消除共性问题和隐患。
二、切实做好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能立查立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安排制定整改方案,坚持挂牌督办制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于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理。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镇街、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巩固放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坚持综合施策、铁腕整治、重点攻坚,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筑牢安全生产制度防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第26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通知》
2、《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临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