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在安监局盖章、出具无安全事故证明所需材料:
1、自评报告装订成册,填写完整(申请三级的一式三份,申请二级的一式五份);
2、同评审机构签定的评审协议(原件)一份;
3、评审机构的从业资质证书、在我市开展业务的《从业告知书》等材料;
4、所在镇街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一年内无安全事故证明。
工商贸企业“双体系”建设工作:
由于“双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刚刚出台,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承诺的“包过”类有偿“双体系”建设服务都无法保障顺利验收通过。最终由市安监局组织对企业“双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验收,望广大企业擦亮眼睛,不要蒙受经济和精神双重损失。
本公告解释权归安监局工商贸科。
咨询电话:2329399
临清市安监局
二O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