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目前,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较多,部分零售经营户安全生产条件差,经营销售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暂停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有“三严禁”问题的经营零售户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两关闭”情况的经营零售户一律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临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
1、经营场所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
烟花爆竹零售点“三严禁”:
1、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2、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3、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