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监发[2017]21号
关于转发聊城市安监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通知》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通知》(聊安监发〔2017〕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在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于8月25日前将检查的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上报临清市安监局危化科。 联系人:赵子甲 联系电话:17606353399 电子邮箱:lqsajjwhk@126.com 临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聊安监发〔2017〕52号
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市重点工作督导落实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等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纳入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和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特别是岗位发生变更人员是否进行有针对性的变更培训。
2、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是否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对安全生产评级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3、经营储存环节非法违法行为:是否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否以经营储存渣油、重油、沥青等非危险化学品类油品名义,经营储存、甚至调和生产低闪点汽油、柴油、煤油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类油品的行为。
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否依法开展“两个体系”建设,是否组织全员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逐一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施闭环管理,是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确定等级并备案;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是否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连锁以及安全仪表系统等检测监控设备设施;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6、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外部车辆进入厂区装卸作业未查验相关资质、进行安全教育、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并实施全程监护;是否严格控制作业现场人员数量;企业接卸、监护人员与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存在混岗作业。
7、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装备和完善自动化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罐区作业是否实行升级管理、全程监护,实行双人操作(一人作业,一人监督)。
8、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GB30871-2014)、鲁安监函字[2015]79号及聊安监发〔2017〕23号要求;是否查验外来施工队伍和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格),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和作业安全交底;是否将外来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对作业全程实施安全监督。
9、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化工装置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重点治理: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试生产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八条断然措施的有关要求。
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主要设备、重要机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和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投用或运行是否正常。
11、工艺安全管理:是否经正规设计;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工艺参数行为;是否制订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是否擅自改变装置设备的设计用途。
12、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改造: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是否装备安全仪表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是否维护到位,是否存在远传仪表长期失灵不及时维修更换、随意摘除自控联锁装置等行为;一线操作工控制系统操作是否熟练,危险化工工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持证上岗;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特别是硝基化合物)蒸馏系统,是否按照《蒸馏系统安全控制指导意见》(鲁安监发〔2011〕140 号)要求建立完善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蒸馏工艺相关规定安装自动联锁装置。
13、应急管理:是否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是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是否对员工进行有关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员工是否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应急防护器材和救援装备。
14、其他方面:是否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涉及硫化氢的企业是否建立针对硫化氢毒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编制涉及硫化氢中毒的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采取市、县、乡三级分工检查的方式。市安监局从检查范围内抽取部分重点企业(见附件1)进行检查,其余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进行检查。其中,加油站由所在乡镇进行全面检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进行重点抽查。对于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大快严集中紧急行动检查组检查的企业,还要重点检查企业对检查组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安监局将组成三个检查组(见附件2),采取分包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市局检查组除对所分包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辖区内的重点企业直接进行检查外,还要督促指导所分包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完成检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市局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活动,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检查效果。
(二)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准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行。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监局、市局各检查组要将检查的有关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27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
联系人:姚仁涛 联系电话:8287859
邮 箱:lcajjwhk@126.com
附件:1、市安监局检查企业名单
2、市安监局检查分组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附件1:
市安监局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1 |
东昌府区 |
聊城市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2 |
临清市 |
临清市康泉化工有限公司 |
3 |
冠 县 |
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4 |
莘 县 |
莘县华祥盐化有限公司 |
5 |
莘县巨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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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 |
|
7 |
聊城佳洁净水处理助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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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阳谷县 |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
9 |
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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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阿县 |
东阿东昌焦化有限公司 |
11 |
茌平县 |
信发集团有限公司 |
12 |
茌平信发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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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唐县 |
山东时风高唐涂料有限公司 |
14 |
高唐汇隆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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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高新区 |
聊城煤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 |
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
附件2:
市安监局检查分组
第一组:王仰恩、孙玉惠、李义新、杜国夫
康长谊(专家)、孙海林(专家)
分包单位:临清市、茌平县、高唐县
第二组:翟荣忠、姚仁涛、朱雷明、李念斌
蒋永朋(专家)、张玉省(专家)
分包单位:东昌府区、阳谷县、东阿县、高新区
第三组:李文武、张金平、刘俊伟、田 莉
赵孟竹(专家)、杨河峰(专家)
分包单位:冠县、莘县、开发区、度假区